今起施行!保障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
2026年1月1日
《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
正式施行
《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网约配送员权益保障的“小切口”立法,聚焦强化政府职责、明确企业责任、完善支持保障等重点内容进行制度设计,为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构筑坚实的权益防护网。
第七条明确:推动网约配送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待遇如何?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怎么参加职工医保呢?
01
同等化医保待遇
目前,我市已全面放开职工医保参保户籍限制,支持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在厦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同等医保待遇。一个年度内,职工医保综合保障水平达120万元。同时,支持我市参保职工的非本市户籍的父母、配偶参加我市居民医保,享受同等的财政补助标准和医保待遇。
02
多样化参保途径
我市办理新就业形态参保业务有多种途径,包括掌上办理、线下柜台办理、自助机办理等多种途径,其中以掌上办理最为方便快捷,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App、闽政通App、i厦门App等方式办理。
创建时间:2026-01-08 09:36
联系方式
—